服务范围:
1、上海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(空气检测)。
2、建设工程住宅商品房一房一验空气检测。
3、装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空气检测。
检测依据及相关规定:
检测依据:GB 50325-2010(2013)版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发布机构: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、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
检测内容:
检测指标:甲醛、苯、TVOC、氨、氡。
建设工程室内环境竣工验收报监检测:
主要内容:依据GB 50325-2010(2013版)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;室内环境质量不符合《规范》规定的,不得进行竣工备案。本规范主要规定了民用建筑工程中室内环境验收应进行氡、甲醛、苯、总挥发性有机物、氨等五项参数的检测。规范规定室内装修工程竣工7天后,工程交付使用前,根据双方协商的时间,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。
重要意义: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成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,成为衡量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民用建筑工程按其使用用途分为两类:
Ⅰ类民用建筑包括:住宅、学校教室、医院、幼儿园及老年人建筑等;
Ⅱ类民用建筑包括: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场所、餐厅等。
本规范对Ⅰ类与Ⅱ类民用建筑市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也不同。
服务热线: 400-821-6878